在高速公路上巡邏,尤其是夜間,常見到一些重型大貨車、半掛車車尾部燈光刺眼,因確保安全需要,民警們很少當即對該類車燈進行糾違。事后,在分析此類現象時,民警們卻發(fā)現連這類燈叫什么都不清楚,套用什么條款來處罰也顯牽強。后經多次咨詢貨車駕駛人,才知道這種燈他們叫“后射燈”。
資料圖
一、后射燈的安裝:
此類后射燈,白天不顯眼,有的安裝在半掛牽引車尾部后牌照位置,有的安裝在半掛車的車廂下部,還有的安裝在半掛車標桿前部或尾部。安裝時,有的車燈朝后,有的車燈朝上,因為其作用的不同,安裝的位置與照射方向也明顯不同。這類車燈在該車出廠時沒有,百分百系私自安裝。安裝成本,據說好的二、三十元一只,差一點的只有十幾元,價格便宜,安裝也非常方便,與車上的電器線路串聯起來即可。串聯時,可與車輛后位燈、大小燈相串,也可與倒車燈相串,具體要看其所起作用,再選擇所串線路位置。如安裝在標桿上、車廂車架上、主車倒車燈位置等。
二、后射燈的作用:
據駕駛人講,安裝此類燈光系統(tǒng),所起作用主要有:
1、夜間倒車時方便查看車身后部有無物品與人員等障礙;
2、駕駛時方便查看車身后下部輪胎及油箱,不用停車查看;
3、能查看車身后部有無扒車、搶劫者,尤其是在爬坡路段時。這樣一來,看起來它的安裝,極大的方便了駕駛人,但與此同時,卻對后車安全造成了較壞影響。
三、后射燈對后車的影響與作用:
充滿了氙氣等特殊氣體的此類車燈,一旦打開,遠遠看去就象“探照燈”,如黑夜里的小“太陽”。強烈的燈光照耀下,會造成后車駕駛人瞬時失明,使后車特別是轎車、面包車等無法看清前方路況。在高速公路上,駕駛人的瞬時失明,極易發(fā)生危險,是后車超車時最大的安全隱患。在詢問貨車駕駛人過程中,他們都反映,這種燈有好處是給自己留的,危險卻留給了別人。大家都強烈反對安裝此類燈光,要求民警嚴格查糾處罰。
四、后射燈該何去何從?
很明顯,這種不顧他人安全,只圖自己方便的“后射燈”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,在年檢車輛過程中應當拆卸下來,日常管理中也應當嚴格查糾。如何處罰?——因法律條文暫無明確規(guī)定,只能要求當事者盡量拆除。但從平和、理性、和諧的執(zhí)法角度出發(fā),民警試想,能不能找一種替代產品,既可達到駕駛員們想要的效果,也不會給他人造成影響呢?恕本人能力有限,在此只能提出問題卻解決不了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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